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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未完成交接,该如何处理楼下索赔?

时间:2025-02-22|栏目:丹阳刑事律师|
民法典规定漏水到楼下的赔偿是: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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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楼上业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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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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